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退休教职工和校友: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我校现行章程2015年3月经省教育厅核准,于2015年4月正式实施。
近年来,高等教育形势和高等学校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均发生了一定变化。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和民主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晋教法函〔2021〕36号)要求,启动《山西传媒学院章程》修订工作。
现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退休教职工和校友征求意见。您若有意见,请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sxcmfzgh@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2772021
附件1: 《山西传媒学院章程》(2015年).docx
附件2: 《山西传媒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docx
山西传媒学院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