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校区大部分工程已竣工,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院办学特色,同时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方便师生生活,学院决定在校内外征集文华校区道路和建筑物名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命名的主要道路(编号为:①②③三个名称)
(二)征集命名的部分景观、建筑物
第一部分:南门、西门、北门三个广场(编号为A:⑴⑵⑶三个名称)
第二部分:人工湖(图中蓝色部分,编号为B:⑴一个名称)
第三部分:1-8号学生公寓(编号为C:⑴⑵⑶⑷⑸⑹⑺⑻八个名称)
第四部分:实验实训楼群(编号为D:⑴一个名称)
第五部分:行政办公楼、基础教学楼、图书馆、艺术设计系和动画系楼、播音主持系和编导系楼、传媒管理系和数字媒体技术系楼、新闻传播系和制作系楼、演播与制作中心、运动场、食堂(编号为:E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⑼⑽十个名称)
二、征集原则
1、遵循系统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命名要能体现各类命名的系统性和三晋文化特色,体现学院人文精神、办学理念,体现各类命名的教育性。
2、应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每个命名以不超过3个汉字为宜(不含结尾字),道路以“路”为结尾字,建筑以“楼”、“馆”、“厅”或“中心”为结尾字,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或涵义作简要说明。
3、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迷信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4、道路命名要区位感强,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和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5、应征者在命名时需注意:道路、广场、人工湖视为一个单元进行系统命名;学生公寓楼视为一个单元进行系统命名;实验实训楼群及其他建筑视为一个单元进行系统命名。单独命名者不予采纳。投稿时写清相应字母、序号表示的道路或建筑物名称。(注:同一单元内的命名风格必须统一)
6、所有方案均参加征集活动的评奖,方案一经采用,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归学院。
三、征集日期
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以邮件或文字稿到达时间为准)。
四、组织领导、评选程序及评奖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征集工作。
2、征集的稿件先由学院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入选作品后提交学院审定。
3、奖励办法:
道路、广场、人工湖系统命名中选者奖励3000元;
学生公寓楼系统命名中选者奖励3000元;
实验实训楼群及其他建筑系统命名中选者奖励5000元。
五、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办公楼五层),或发邮件至cusxxcb@126.com。
联系人:许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351-2261718
附件:学院文华校区详规图
党委宣传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