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日常值班特别是重大节日、双休日等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现将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尤其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下一班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上一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2、各值班室值班期间必须留1人,其他人员可巡视学生公寓和学生自习情况。夜间值班人员晚11点后可回各自宿舍休息。
3、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手机必须保持开机状态。
4、各值班室要做好当天值班记录,总值班室值班记录月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回,辅导员值班室值班记录月底由学生处负责收回。
5、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提前请假。总值班人员向值(带)班院领导请假,并报替班人员。辅导员向总值班室、所在系领导、学生处请假,报替班人员,并在所负责公寓楼管处登记,告知当班学生干部。值班学生干部向辅导员、所在系领导请假,并报替班学生干部。严禁安排非本值班室人员代替值班。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和请他人代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按上述程序请假,待批准后方得离岗。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值班人员(包括值班学生干部)的组织领导,落实好主体责任。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值班工作的检查力度,对脱岗、离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个人及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