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校师生员工、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秩风华传薪火,立德树人谱新篇。为了真实全面地展示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档案育人积极作用,现特向全校师生员工、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一、征集范围
山西传媒学院建校以来(含华北广播电视学校、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等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能够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和建设发展的有纪念、收藏、展览、研究价值的各种实物、资料。
1.学校历任校领导(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各学院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任命、聘用、获奖的各种文档、论著、手稿和证书,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教学科研用品、学习生活用品等。

2.学校历史上任何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校徽、纪念章、奖状(奖杯、奖牌)、礼品等纪念品。
3.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和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4.校友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学生证、借书证等)、实物和文档。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匾额、雕塑、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6.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记录、音像、题词等史料。
7.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收到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8.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传记、专著、手稿、书信、照片、题词、奖状、聘书,以及有纪念意义的教学科研用品、学习生活用品等)。
9.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10.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11.以上未列及但具有校史价值能反映学校重要历史面貌的其他任何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借展:在不改变实物所有权的基础上,有期限借用。
(3)寄存:单位和个人可将实物寄存到学校档案馆,档案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4)复制:对持有人有保存意愿的史料实物,经许可在复制或制作高仿件后将原件归还。

三、征集说明
1.征集时间:长期征集。
2.提供资料或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及捐赠人姓名、现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
3、联系方式
直接报送:山西传媒学院档案馆(文华楼B403室)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山西传媒学院档案馆
电子信箱:sxcmxydag@163.com (邮件主题填写为“校史资料征集”)
联系人:卫霞 电话:0351-2772301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退休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校史资料或提供征集线索。
山西传媒学院档案馆
2023年7月12日